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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关于《明史》中的“**”传的对日关系认识

关于《明史》中的“**”传的对日关系认识

易惠莉

康熙朝中后期是长崎贸易对中国政治冲击最激烈的时期,清廷在尽可能严控长崎贸易事务以缩小其社会影响的同时,亦致力于为现行的中日长崎贸易政策寻求历史依据。清廷宣称其政制全面继承明代,而其长崎贸易政策自然是来自对明代中国对日关系的继承。1679年(康熙十八年)清廷启动的纂修《明史》工程,其中关于明代中日交通关系历史的总结,就自然被纳入这样的政治目标下——促使纂修《明史》的汉族士大夫认同现行的中日长崎贸易政策,并承认它是继承明代中日关系历史遗产的必然结果。  
     从《明史》中的“**”传看,关于明代中日关系的陈述构成三大板块。其一,明洪武年间明廷在恢复中日政府间交通关系的作为;其二,明代**对华勘合贸易中的事端及嘉靖年间的“倭患”;其三,明万历年间的中日朝鲜之役。因万历年间中日朝鲜之役的过程主要地被设计在“朝鲜”传中陈述,因此这部分内容在“**”传中篇幅甚少,完全不足以表现其应有的地位。《明史》如此设计的动机或依据如何,不得而知。但从《明史》既有的设计看,它是以前两项,尤其明洪武年间中日政府间恢复交通关系的内容,作为达到其政治意图的历史材料。为能有所比较,这里以明代后期作品《**考》中的相关处理作参照。《**考》虽然统一在“朝贡”标题下记述中日两国交通的史事,但明显以存疑的方式处理两国关系是否符合朝贡体制这一要害问题。虽然有**国书中“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的不恭文辞致隋文帝“不悦”的中日交通早期故事的记录,但《**考》对明代中日关系演变有直接影响意义的宋元鼎革和元明鼎革期间的史事,却采取简略处理的手法。篇幅仅如下的两小节:
     宋自中叶历久无贡。元世祖遣使招谕之,不从,乃命范文虎率兵十万征之,至五龙山暴风破舟败绩,终元之世,使竟不至。
     逮国朝洪武四年,国王良怀遣僧祖朝贡。七年复来,以无表却之。其臣亦遣僧贡方物,不恪,却其贡,僧人发陕西、四川各寺居住,著为训示,后绝不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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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元鼎革造成中日两国政府间交通长期中断,其影响的深刻性在植根于**社会的“华夷变态”中国观的萌芽。追究原因则并非元初中日间那一场以中国败北告终的战争所能完全解释。明初两国政府关系的恢复具有在新的基础上重建的特殊意义,其间史事的复杂性隐含许多中国方面不愿正视的政治文化因素。这应该是明初中日政府间交通恢复的故事在《**考》中被简略处理的原因。18但明初明廷试图在朝贡体制的框架内重建中日关系,而遭遇困境的史实对清代则无疑有深刻的历史借鉴价值。清代中国的政治现实,令清初满族最高统治集团清醒地意识到中日两国关系只能是元代两国关系的重演。然而在政治上,清廷则希望将清代中日关系的现状最大程度地归咎于它是继承明代中日关系历史遗产的必然结果。《明史》关于洪武时期中日交涉史事的处理就体现了清廷这种政治意图,即突出明代中日关系从未真正地在朝贡体制的框架内得到恢复。尽管《明史》并未明言明廷徒享有“朝贡”的虚名,但却以引用历史文书来实证这一史实。1368年(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携诏书至**九州太宰府。关于这段史事,《明史》略引以下诏书中的核心文字:“宜朝则来廷,不则修兵自固。倘必为寇盗,即命将徂征耳,王其图之”。19这是明廷关于对日关系的最初构想,它对**的要求是按照中国传统的朝贡体制设计的。清代**的对华关系完全在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对日关系构想范围之内。这应该是该引文所蕴含的目的。更敏感的引文出现在1381年(洪武十四年)的故事中。该年室町幕府遣使赴明,明廷礼部移书幕府将军足利义满,文辞有涉战争威胁,从而导致**朝廷作出强烈反应。20《明史》在处理这一史事时,异乎寻常地引用**国书中最具挑战明廷威权的言论。所谓:
     臣闻三皇立极,五帝禅宗,惟中华之有主,岂夷狄而无君。。乾坤浩荡,非一主之独权,宇宙宽洪,作诸邦以分守。盖天下者,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臣居远弱之倭,褊小之国,城池不满六十,封疆不足三千,尚存知足之心。陛下作中华之主,为万乘之君,城池数千余,封疆百万里,犹有不足之心,常起灭绝之意。夫天发杀机,移星换宿。地发杀机,龙蛇走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昔尧、舜有德,四海来宾。汤、武施仁,八方奉贡。
     臣闻天朝有兴战之策,小邦亦有御敌之图。论文有孔、孟道德之文章,论武有孙、吴韬略之兵法。又闻陛下选股肱之将,起精锐之师,来侵臣境。水泽之地,山海之洲,自有其备,岂肯跪途而奉之乎?顺之未必其生,逆之未必其死。相逢贺兰山下,聊以博戏,臣何惧哉。倘君胜臣负,且满上国之意。设臣胜君负,反作小邦之羞。自古讲和为上,罢战为强,免生灵之涂炭,拯黎庶之艰辛。特遣使臣,敬叩丹陛,惟上国图之。

     《明史》述此事最终的结局:“帝得表愠甚,终鉴蒙古之辙,不加兵也”。21
     明廷终因处理对日关系方式的轻率,导致外交受辱遭挫。《明史》如此突出其事,目的显然在否定明初为在朝贡体制框架内恢复中日政府间关系所作的努力,其对清廷在同一问题上的无为立场的肯定也就蕴含在其中。
     《明史》显然无力,亦无意为明代中日关系在朝贡体制框架中设定恰当的位置,但它将两国关系的常态设置在贸易领域的倾向则相当明显。因“万历中日朝鲜之役”被排除在外,《明史》“**”传为**对华勘合贸易中的事端及嘉靖年间的“倭患”安排了最多的篇幅,而且以正面的方式表现明廷对**商人贸易诉求的同情理解。如同样是以引文的方式,记载明成祖对政府内严格管制日方朝贡贸易的主张所作表态。其谓:
     外夷修贡,履险蹈危,来远,所费实多。有所赍以助资斧,亦人情,岂可概拘以禁令。至其兵器,亦准时直市之,毋阻向化。22
     关于嘉靖年“倭患”的起因,《明史》以下的评说则显然十分符合康熙的见解:
     祖制,浙江设市舶提举司,以中官主之,驻宁波。海舶至则平其直,制驭之权在上。及世宗(嘉靖),尽撤天下镇守中官,并撤市舶,而滨海奸人遂操其利。初市犹商主之,及严通番之禁,遂移之贵官家,负其直者愈甚。索之急,则以危言吓之,或又以好言绐之,谓我终不负若直。23
    此说将“倭患”主要归咎于明政府贸易政策及具体管理上的失误,对明代**对华贸易诉求合理性的认同亦自然蕴含其间。清代中日长崎贸易政策的形成有其时代的特殊性因素,自然非明代历史的经验所能类比。但《明史》如此处理那段史事,无疑有利于清代人从当时中日长崎贸易的必要性的角度,理解清廷现行的长崎贸易政策。

情到深处有若无 忠成愚时头可断
一旦功成悲还喜 十年韶华爱复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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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编纂与汉族士大夫的**观

    平定三藩之乱的次年,康熙十八年(1679)三月清廷开“博学鸿词”试,此试网罗的的汉族士大夫多以侍读、侍讲、编修身份参与同时启动的纂修《明史》工程。其中尤侗“康熙辛酉(二十年,1681)腊月”有《外国竹枝词》之作,该作自序有所谓“予与修明史,既纂外国传十卷,以其余暇复谱为竹枝词百首”说。24从中可知纂修《明史》工程启动,其中外国传部分就进入士大夫们的视界。而在外国传部分中,“**”传最为棘手则不言自明。这对于清上层统治集团如此,对于参与纂修的汉族士大夫更是如此。
     康熙时期参与《明史》纂修的是一代身受明清鼎革历史创伤的汉族士大夫,清承明制,中国传统文明在制度文化上的延续得以保证,这对他们有精神上的安慰,也为他们在清政权下继续自己的宦途廓清了心理上的障碍,但其心灵深处的痛楚却终难消解。仕清的汉族士大夫的生存状态,决定他们在“清承明制”的问题上有特殊情结,因此他们在纂修《明史》中尤其难以在有关明代政治文化制度的评价问题上,作出有违己意的妥协。尤侗1881年《〈海外竹枝词〉自序》高度评价明廷恢复中华朝贡体制的业绩的如下文字,可见其特殊用心:  
     历代史记列传之末,列及四裔。读史至此,惟恐卧矣。然要荒朝贡之盛,未有过于有明者。自太祖开国,声教渐被。成祖继之,北征沙漠,南定交趾,复遣郑和扬敕三下西洋。于是属国麇至,毕献方物。今考《会典一统志》所载,暨《西域记》、《象胥录》、《星槎瀛涯胜览》诸书,风土瑰怪,震眩耳目。此固穆王辙迹之所未到,汉家都护之所不能通也。25  
     在尤侗的立场,即便明代中日关系状况令人沮丧,但明初朱元璋、朱棣为在朝贡体制下恢复对日关系所作努力是应予肯定的。这样的评价立场,显然对现实中清廷在对日关系问题上的无所作为是极不利的。现实的政治生活也在强化《明史》“**”传编纂的政治敏感度。随着1684年全面开放海禁,长崎贸易问题凸现于政坛,明代中日关系史实成为汉族士大夫们言说现实对日关系政策的唯一依据。士大夫中自然不乏积极迎合康熙政治意图者,姜宸英即是这样的典型。26在1684年全面开放海禁的政治背景下,姜氏有《海防总论拟稿》和《**贡事入寇始末拟稿》二作。27见《**贡事入寇始末拟稿》有关明初遣使**的背景的交待:  
        ……及元至元八年(1271),则复随高丽使入贡。自此元数招谕之,不报,遂至两用兵其地,一航不返,而贡使亦绝矣。盖自汉魏至元二千余年间,倭未尝一窥中国,至元末方、张窃据沿海郡县,败后,豪杰多逸出航海。明洪武初元,稍稍因缘寇窃,议者谓使是时中国潜为边备,而听其自去来于海上不问,一如宋元以前时,亦不至为大患。乃二年,遣同知赵秩赐玺书,盛誇以天子威德,且责其自擅不臣。28
        姜宸英介绍明初遣使**的背景与《明史》“**”传相关内容一致,但以“议者谓使是时中国潜为边备,而听其自去来于海上不问,一如宋元以前时,亦不至为大患”,表明了他从根本上否定遣使举措。朱元璋遣使,对**持“来则抚之,贰则绝之”的立场,并在1380年(洪武十三年)作出“诏绝**之贡”的决策;但明成祖朱棣却违背朱元璋“著为祖训,绝其往来”的对日政策,将两国关系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29见姜氏抨击此一演变进程的用语:
       盖倭之得以为患我中国,一由于明高帝之遣使,再成于成祖之许贡。而成祖以好大喜功之心,置高皇之约束于不用,其祸延及于数传之后。荼毒生灵,几半天下,亦云惨矣。30  
        姜氏明确否定明廷在朝贡体制框架内恢复中日关系的任何尝试,其潜在的意图在肯定清廷在中日关系上的无为。不清楚康熙时期汉族士大夫是否对明清两代中国面对的是两个完全不同政治条件——前者战乱分裂,后者则统一并锁国——的**的事实有所感悟,但至少在姜宸英而言他是无意用心于此,因为现实中**已经不构成边患事端的事实,使其立论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在文章的尾段,姜宸英结合现实就上述观点再予强调,其著书立说为清廷的中日长崎贸易政策辩护的用心则亦因此而明确。所谓:  
        ……故私贩者,中国之所恶,而亦**之所不乐者也。然以中国之奸民,与**互为纠结,其遗患于中国也滋甚,而皆起于进贡之途不绝。贡端绝则**之贩舶不至,则我内地勾引接济之奸不能挟倭以为重。如此虽有高樯大桅,群聚而辈往者,不过将其丝素书画什物之类,以往返渔利而已。于我固无损也。况设之市评,以收取其税,如万历之于东西洋者,其有裨于国用,又有甚利者哉。臣愚,故以明之贻患,不在于贩私之有无,而在于通贡之一失。明太祖既误之于前,而成祖复甚之于后。然贡既已绝,而犹欲禁商使不得行,是何异惩羹而吹齑,有见其患而无见其利也。国家初患海孽未平,撤界而守,禁及採捕。康熙二十三年,克台湾,各省督抚臣先后上言,宜弛航海之禁,以纾民力。于是诏许出洋,官收其税,民情踊跃争奋,自近洋诸岛国,以及**诸道,无所不至。……中国主其出入,而岛人潜处,帖伏而不敢动。比年以来,报课日足,比之唐宋则利倍之,比之于明则绝其隐患。此所为不宝远物而远人格者。与夫疲敝百姓,以逞志于荒服之外者异矣。……皇上又垂教万世无得受其贡献,如今日使倭之片帆不复西指,视中国如天上焉。而吾民日取其有而转输之于以仰佐县官之急,充戎守之用,而私以自宽其民力于耕商之所不及。是则上饶下给之道,奠安万世之良策矣。31
        姜宸英文著成于康熙全面开放海禁之前,即清廷的中日长崎贸易政策形成之前,因此在明成祖“许贡”问题上,他与《明史》“**”传的评价立场完全对立。从中可见全面开放海禁在对日关系认识问题上的政治敏感性,以及姜宸英著文直接服务政治的投机性。对比姜宸英的文章,《明史》“**”传在处理明代中日关系方面表现出高度的智慧。即并不否定明廷的作为,但却通过**官方文书的反应,表明明廷所有在朝贡体制框架内重建中日关系尝试的徒劳。以此来构建清廷与汉族士大夫在该问题上达成共识的基础。另一方面,它又通过肯定事端频发的明代中日贸易的正当性,引导时人对现行中日长崎贸易的理解。《明史》“**”传这样对明代中日关系的处理,表现出超越那一时代但亦合乎社会进步的思想因素,这是其在学术上和政治上都足以应对清代复杂的时代环境挑战的原因。此外清中前期中日关系相安无事的状态,也令清廷在对日关系问题上具有相对明廷的客观优势。  
        但对日关系认识问题在清中前期的复杂性,并非全在由现行中日长崎贸易模式体现的两国关系格局上,更具挑战性的是隐含在此格局后的**社会的“华夷变态”中国观。对于江户时代**人的“华夷变态”中国观,汉族士大夫们是难以释怀的,他们主要通过明初中日政府间交通的史事曲折地表达愤怒的立场。参与纂修《明史》的学者朱彝尊(1629—1709)编《明诗综》,收**使节“答里麻”《答大明皇帝问**风俗诗》,有以下词句:
    国比中原国,人同上古人。衣冠唐制度,礼乐汉君臣。
    银瓮蒭清酒,金刀脍紫鳞。年年二三月,桃李自阳春。
        **来华使节在**拥有中华传统文明上表现的自信,实是对经历了蒙古异族统治的中原大陆试图重建朝贡体制权威的挑战。因此不难理解朱元璋对日使的答诗作出“恶其不恭,绝其贡献,示欲征之意”的强烈反应。32这番故事,无论这首《答大明皇帝问**风俗诗》,还是前述**国书的长篇大论,在经历了明清鼎革的汉族士大夫读来,势必有更甚于明代当事人的深刻感怀和哀痛。朱彝尊竟就该诗大发议论,见其中论争意向格外强烈的后半部分文字:  
    惟是国俗无冠,国王但著乌帽,直而顶圆锐高半尺,以绡为之,男女笠用蒲或竹或椙木,谓为唐制度。夫岂其然?至若天皇之子,娶于其族,夫死妻立,兄死妹立,子死母立,何礼之有。明祖绝其贡使,不亦宜乎。33  
        朱氏此说的用意显然在强调如下观点,即在中华传统文明体制中衣冠制度的重要性远不及帝位继承制度,其目的不仅在否定**以“衣冠唐制度,礼乐汉君臣”自居的优越感,更在掩饰汉族士大夫在明清鼎革之后经历了强制性的衣冠发式被改造的狼狈凄凉。**社会“华夷变态”的中国观,强化并丰富了**挑战中国朝贡体制的政治文化内涵。因而关于明初中日交通故事背后牵连着的这样的**的“华夷变态”中国观,就不断刺激着汉族士大夫关于明清鼎革伤痛的历史记忆。至少对朱彝尊一代南方士大夫是如此,他们维护华夷——朝贡体制的立场,包含其在清代中国安身立命的依据。1684年前后,朱彝尊面对浙江乍浦“迩来弛海禁,伐木运堂栋”的热烈场景,有“我口默不言,我心有余痛;昔者嘉靖中,狡倭肆狂纵”的感想。34朱氏对清廷全面开放海禁,鼓励商船赴长崎贸易政策持不能苟同的立场,究其缘由亦是同样的。  
        朱彝尊故里系中国最具出洋贸易传统之一的浙江嘉兴,由他的立场不难想象《明史》“**”传在撰著过程中,汉族士大夫与清廷,尤其是康熙最终达成共识的艰难,其中必不乏康熙强有力的政治干预,这自然会对纂修者深入探究该领域问题造成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不过,汉族士大夫在知识层面上对**问题的消极态度却并不能归咎于此。士大夫和学者们缺乏探究域外知识的学术热情由来已久,清中前期的中日关系现状又格外地加剧了士大夫们轻视**的情绪和在知识层面上对**问题的淡漠态度。为修纂《明史》,学者们曾就包括**在内的周边国家的史籍作过一定的收集和评价工作。朱彝尊《书〈海东诸国纪〉后》一文,如实地反映士大夫评价中的情绪化因素。其曰:
        属国惟高丽有史,有通鉴,有史略。其次则安南,国人有至略。若**之《东鑑》,乌言侏离,辞不能达。往时亡友钟广汉撰历代建元考,自生民以来迄于明,外极重译。凡有僭号,靡不书之。既获《东鑑》,喜剧,著之于录。然《东鑑》止纪其国八十七年事,中间闕漏尚多。35
    《东鑑》即《吾妻镜》,是记载**镰仓幕府时代(1180—1266)的史籍,刊行于江户时代的宽永年间(1624—1643)。朱彝尊于“康熙甲辰(1664)”在友人处初读《东鑑》,于1704年“乃归插架,惜第六、第七二卷失去”。江户时代**的锁国状态客观上加大了士大夫获取**知识信息的难度,从而该书在当时中国至为稀见,格外受到纂修《明史》学者的重视。强烈的朝贡体制意识,决定朱彝尊将**划归“属国”之列,而“**职贡不修”的现实,又导致他对《东鑑》作出远低于朝鲜史籍和越南史籍的评价,这当然是非学术的立场。36尽管轻视《东鑑》的史籍价值,但学者们仍不能不承认自己对**知识的不足。即如朱彝尊这样的浙江学者,直到“获《东鑑》”后才对**历史年号有粗略了解。所谓 “庆长十年者,明万历三十二年;宽永三年者,明天启四年矣”。学者们对于**基础性知识的严重欠缺,并不能完全归咎于江户时代**的锁国,因为明万历年出版的《**考》,已存在“纪其国书土俗颇详,而国王世传未明晰”的不足。37这是中国学者向来轻视域外知识的必然结果。在纂修《明史》之际,学者们仍然习惯性地轻视域外知识,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对《吾妻镜》书名中“吾妻”一词的理解上。尤侗在《明史》中“纂外国传十卷”,但他对“吾妻”想当然地以“岛名”为解释。38而朱彝尊在该问题上更是暴露了中国学者对域外知识不求甚解的学术态度。见同时代人蔡澄的记述:  
        **国有《吾妻镜》一书,亦名《东鑑》。“吾妻”二字不可解,或曰地名。尝与秀水朱竹垞太史(朱彝尊)考之,**地里无名“吾妻”者。太史戏曰,**本名倭奴,东海诸国半以奴为名,且有名姐奴者,既可称姐,何不可称妻耶。相与一笑。39
         汉族士大夫关于日文“吾妻”词义的困惑竟一直延续至晚清。文廷式(1857—1904)于1884年向来华旅行的**汉学家冈千仞请教后终于明了,日文“吾妻”是专指**“关东”地区的地理名词。文廷式由此而感慨“国初人言东事尤不详矣”。40值得指出,清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及对外交通状况充分具备搞清诸如此类问题的条件,如赴长崎贸易的中国商人,来自朝鲜、琉球的贡使,北京、澳门的耶稣会传教士,其中均不乏通晓**不同领域知识者。尽管不理想,但清代中国基本具备获取一般**信息的可能。一则缺乏政治上的激励机制——政府的组织和资助,二则传统上对域外事情,包括对知识的淡漠和轻视,令士大夫对来自**的信息只有一时的好奇和一知半解的兴趣。修《明史》的学者也因此未能留下较为清晰的对日关系认识的著述。
情到深处有若无 忠成愚时头可断
一旦功成悲还喜 十年韶华爱复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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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有趣。好文,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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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风何处不升平,陆海何遥十万程.

手捧扶桑一轮日,大明国里更添明.

情到深处有若无 忠成愚时头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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